一、记分制
课程考核成绩可采用百分制或二分制记分。其中百分制约定为:0~100之间的整数,二分制约定为:通过、未通过。
同一课程(同一编码)成绩(包括阶段、环节、学期考核),应选用同一记分制,且应具备一定的稳定性。
具体记分制的选用由系或教研室依据下列规则确定:
1、学位课、专业必修课和部分专业选修课,按照课程通常的适应性,宜采用百分制记分;
2、部分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以及部分主要强调过程参与的必修环节,宜采用二分制记分。
二、成绩构成
修读课程考核成绩由学期成绩决定。百分制情况下,学期成绩是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按各自所占百分比的合成(所占百分比依据教学大纲),当学期成绩出现小数时一律向上进为整数。二分制情况下,学期成绩不进行合成,直接对应已经合成的期末成绩或平时成绩。
三、成绩记载
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均需记载,主要记载形式如下:
1、课程记录单与课程成绩单
课程记录单与课程成绩单依据教学计划、课程注册结果统一生成。任课教师于开学两周后,打印课程记录单,用于记录出勤及作业完成情况。课程成绩单,一般要在课程结束时打印(可能会安排以前缓考研究生加入考试)。
2、成绩录入与交接
课程成绩单由任课教师通过教学信息网录入、提交并打印。
任课教师在课程考核后一周内在教学信息网中录入学生成绩并提交学生成绩单。同时打印已录入成绩的成绩单(一式两份)。本人签字后将其中一份成绩单送交学院教学秘书处,教学秘书将原始成绩单复印留存并负责核查成绩单是否有误,学院汇总后于放假前一周将原始成绩单及时送到研究生部,办理交接手续。至注册日前两周还未交接成绩单的课程,须建议书面申请,说明情况,分清责任(教师未按时评定成绩或教学秘书未如期交接等),院主管教学负责人签字,报研究生部。研究生部负责成绩管理的人员核查上交成绩单,无误后签字接收。
对不按时送交成绩单的责任人,记为教学差错并通报批评;对因此而影响注册的责任人,记为教学事故。
录入时注意:
(1)不可增减研究生姓名,不可缺项,所填成绩应为整数。
(2)对未加入课程考核(不含阶段或环节考核)的研究生,其考核成绩栏内应标识“/”字样。
(3)对考核作弊的研究生,其考核成绩栏内应标识“作弊”字样。凡缺考或作弊的研究生,其相应考核成绩以0分计。
3、成绩归档
研究生部有关负责人将签字后的成绩入库(成绩数据库:由研究生部负责维护,以课程成绩单和课程成绩修改记录单为依据)。成绩入库后,原始成绩单由研究生部严格管理,按顺序归档。不得遗失、涂改,除工作需要不得随意查阅。
四、成绩查询
研究生查询个人成绩一律通过校园网进行。当研究生对个人成绩有疑问时,可在下学期开学2周内,向课程所在学院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其余时间一律不受理此类申请,且过后即认为研究生已确认本人各课程成绩)。相关学院将在下学期开学后会同系或教研室及特别聘请的教师进行复查,并应及时给予研究生明确答复。
五、成绩修改
已提交研究生部的课程考核成绩一般不得修改。必须修改时,应填写课程成绩修改记录单,并同时具有任课教师、学科主任、学院院长签字以及加盖学院公章,学校研究生部相关学院方可据此进行成绩修改。所有此类修改仅限研究生前一学期的课程考核成绩,以往各个学期的课程考核成绩一律不得修改。
六、考核材料及其管理
任课教师在课程考核后2周内将学位课的考核材料装入研究生试卷专用袋中交到学院,由学院汇总后于下学期开学后2周内交到研究生部,由研究生部保管;非学位课程的考核材料由开课学院保管,研究生部在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期间抽查。
七、有关说明
1、考试课程上交的材料及顺序
(1)学生成绩单(1份)
(2)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1份)
(3)空白试卷(1份)
(4)全部学生试卷
2、编程考核课程上交的材料及顺序
(1)学生成绩单(1份)
(2)设计题目、条件及评分依据(1份)
(3)学生软盘(备份1份)
3、论文考核课程上交的材料及顺序
(1)学生成绩单(1份)
(2)论文题目、条件及评分依据(1份)
(3)全部学生论文
4、研究生试卷专用袋的领取
请各学院于每学期考试前到研究生部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