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家出台了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政策,预征对象为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应届普通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生。
部分优惠政策:
入伍毕业生由政府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服义务兵役期间,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军队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下同)加入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退役后可以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